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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2 / 2)


  陆启明本来在地下室鼓捣东西,闻着味儿出来了。

  他还在迟疑该不该过去时,江妙妙主动招手,分给他碗筷,亲自夹了一筷子到他碗里。

  他坐下数了数,苦笑。

  “五根豆芽,真大方。”

  江妙妙抬起下巴,“五根怎么了?别人还未必有得吃呢。要不是我那天机智,把黄豆带回来,现在一根都没有。”

  他点点头,一根一根地吃完了这宝贵的豆芽,看着沉浸在美味中头都不抬的江妙妙,说:

  “估计再过一周,大波丧尸就要到了。我们的食物已经见底,必须去趟超市。”

  江妙妙吃完最后一口,闭着眼睛,细细品味蔬菜的余韵。

  陆启明伸手捏她的脸颊,“别偷偷吞口水了,谈正事。”

  她扫兴地睁开眼睛,“好啊,你去吧。去之前记得把金半臀带走,我可不想自杀到一半被它咬一口。”

  陆启明皱眉,“你就那么不想活?”

  “我只是清楚自己的能力,打只野猫都未必打得过,去斗成千上万的丧尸?开玩笑吧。”

  她说着站起身,“咱俩一起生活这么久,也算是有缘分。你想走就走,我不会拦,屋子里有什么需要的随便拿。我只有一个要求,别管我。”

  她擦了擦嘴,丢掉纸巾准备上楼。

  陆启明看着她的背影说:“如果我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让我们平安从超市回来呢?”

  江妙妙停下脚步,回头。

  “说来听听。”

  他起身走到杂物间门外,边开锁边说:

  “丧尸主要依靠嗅觉来判断对方是否为人类,我们只要从这个方面下手伪装成丧尸,就不会引起它们的注意。”

  门打开了,金半臀本来静静地躺在地上,听到动静,立刻又挣扎起来。

  陆启明对江妙妙挑了挑眉梢,似乎在问——想不想试试?

  她仍然犹豫,“你确定有用?”

  “不然你以为我是如何安全来到这栋房子的?”

  江妙妙想起他那天浑身的血污,恍然大悟。

  但她胆子小,没有亲眼看见还是不肯信。

  “你这么有把握,先试给我看。”

  陆启明表示没问题,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把刀,对着金半臀肥胖的脚脖子就是一刀。

  粘稠的黑色血液缓缓往外淌,他将其抹在身上,不放过每一寸皮肤。

  江妙妙看得反胃,退到门外。

  几分钟后,陆启明身上涂满丧尸血,口鼻也用毛巾捂住。他让江妙妙进来看,自己则拿起刀,把金半臀脸上的床单割开一个洞。

  硕大的鼻翼动了动,金半臀明明听到动静,却闻不到活人气息,找了半天,冲门边的江妙妙张开血盆大口。

  陆启明慢条斯理地擦拭刀刃上的血。

  “现在相信我吗?”

  ☆、第10章 第 10 章

  第二天上午,两人花了半个小时,摆出杀猪的架势,从金半臀身上放出半盆血,涂满自己全身。

  江妙妙实在无法忍受那乌黑血液涂在皮肤上的恶心感,特地把拆了一面墙的窗帘,剪成一条一条地裹在身上,口鼻也用一块大布片做成的口罩挡住,只露出两只眼睛。

  陆启明为她涂好血,后退两步一看,“啧啧,不当木乃伊可惜了。”

  “去你的,到中午了,走吗?”

  陆启明放下手里沾满血的布,点头走出去。

  金半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脚脖子被他们割得惨不忍睹,血渍呼啦的。

  啧啧,简直比丧尸都残忍。

  江妙妙摇摇头,关上了门。

  即将离开别墅时,江妙妙特地叮嘱:“你开车别像上次那么快,担心出车祸。”

  没被丧尸咬死,却因跑车坠河而死,多冤啊。

  陆启明却说:“我们不开车去。”

  “为什么?”

  “既然要伪装丧尸,那就装到底,你见过哪个丧尸会开车?”

  这话倒是没问题,然而不开车,他们怎么去?

  走着去吗?一路上丧尸成千上万,堆都能堆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