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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1 / 2)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验证的机会了,郜家的玉坠一向是传于郜家长媳的,郜宇煌妻子早逝,郜老爷子做主,坚持将玉坠给了二儿媳妇林容,而林容离开时,行李带的很少,但偏偏是带着那枚玉坠一起离开的。

  郜宇煌对此叹息,想到弟弟做的孽,也只能说一声这就是命运,但是郜宇烨却一直耿耿于怀,在他看来,既然是给郜家媳妇的玉坠,这枚坠子应当属于妻子秦悠。

  而此时知道事情经过的秦悠,和郜宇烨亦是同样的想法。

  那枚坠子,给郜家媳妇的坠子,应该是她的。

  且不说那枚坠子是不是有什么神奇之处,仅只它代表的郜家媳妇的地位,她就恨不得现在就拿到手。

  虽然她是和郜宇烨领了结婚证的名正言顺的夫妻,但是去世的公公当年阻止她和郜宇烨在一起,唯一承认的二儿媳是那个林容,大伯也从不拿她当弟媳,在她面前直言丈夫不该和前妻离婚。后来和郜宇烨在一起,她已经说不清是为了感情还是为了争那一口气了,最后挤走那个女人成功进入郜家,她打心底里感到畅快。

  从小就因为有一个流氓父亲被人歧视鄙夷,母亲软弱地只会挨打,后来父亲杀人被判无期,她一点也没有伤心,反而感到开心的不得了!这个男人就是她们家的噩梦,是毒瘤,早点割除她们才能好好生活。

  顶着杀人犯女儿的名头长大,她发现,即使她学习再好,再乖巧,都得不到同等对待。

  后来在大学里,一次听同学聊天中偶然得知郜家的存在,看着那些女同学一个个痴迷状感叹如果能嫁入郜家该有多好,她虽然不知道那个郜宇烨是谁,但是看这些女生的样子,她脑海中就勾勒出一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来。

  再后来开始有意留心郜宇烨这个名字,关于他的长相,他的爱好,他的为人,他的私事,甚至还知道了他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未婚妻。

  偶然的机会下,她遇到了这个心目中的王子,然后沉醉在那个少年的笑容中不可自拔。

  处心积虑的接近,从朋友到知己,再到红颜,最后相爱。

  她知道他不爱那个林家姑娘,所以毫不怀疑地认为最后自己一定会是郜夫人,可是,郜父打碎了她的憧憬。

  原来有那样的父亲,是她一生都洗脱不了的污点吗?就因为那个林容有个好家境,所以即使儿子不爱她也必须和她结婚吗?

  她不甘心,不甘心放弃这个男人,即使他一点也没有担当,说了爱她却没有勇气和她并肩面对压力。

  费尽心机利用他对于被逼迫结婚的苦闷和对她的愧疚将这个男人绑在身边,每每想到那个被他扔在家里的女人,她心里都会感到一阵痛快,看吧,即使你入得了他的家,但是他的人他的心都是我的。

  再后来郜父去世,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林容,最后她终于成为郜家的女主人。

  郜夫人这三个字几乎已经成了她的执念。

  而今天才知道,那代表郜家媳妇的玉坠竟然还在林容那里。

  她怎么能够忍受!

  本该是她的东西,就一定要是她的,林容,不过是她的手下败将,狼狈滚出郜家的下堂妻罢了!

  更让她心下生恨的是,那个女人竟然还生下了郜宇烨的孩子!

  而且据她所知,郜宇煌还一直想让那个孩子回郜家。

  郜白。

  秦悠默念着这个名字,眼中闪过一道狠戾的光。

  所有人都以为她没有异能,她也从没有透露过自己的秘密。

  她的异能确实不具有攻击力,但是对于她而言,却也是很有用处,至少她可以得知很多事情。

  她的异能是一种变异的精神异能,可以在碰触到另一个人皮肤的瞬间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如果她想知道一件事只要提起一个话头,然后装作不经意般碰触对方,便可以从对方下意识的思考中得知信息。

  她想到在碰触到郜青阳时得知的那一瞬间的意识,唇角勾起,呵,可惜了,那个女人的儿子也不见得多高贵,不过也是好本事了,竟然攀附上了姜家唯一的孙子。

  不过,等郜青阳向郜宇煌说了这件事,对于这样一个下贱的男人,郜家还有脸接进来吗?

  第二天一早,姜爷爷便如往常一般去“上班”,不过这回还顺便带走了姜尧。

  郜白将两人送到门口,临走时,姜尧突然回身搂住郜白,来了一个告别吻,当然,亲的是额头。

  姜老爷子坐在车里,猛地咳嗽两声。

  充当司机兼警卫的程刚则是在老爷子看不到的角度,挤眉弄眼地冲着姜尧比了个大拇指,好小子,行啊!这么光明正大,那肯定是已经搞定老爷子了!

  郜白狠狠瞪他一眼,被突然袭击,尤其是在绷着脸严肃地坐在车里的郜爷爷眼皮底下,他都快吓死了。

  窘得将姜尧推着赶到车边上,姜尧整理一下笔挺的制服,也不再胡闹,只是眨眨眼,冲郜白小声道:“对了,亲爱的,”他眼神斜了一下老爷子,然后大拇指在胸前遮着指向后面,用口型道,“咱老头儿喜欢甜食!”

  郜白笑出来,他觉得“咱老头儿”这个词尤其亲切,他看了一眼不明所以冷着脸看他们的姜爷爷,依稀间觉得好像看到了最初那个面瘫小包子。

  他笑着冲姜尧点点头,比了个知道了的手势。

  看着车子绝尘而去,郜白想到姜尧临走时的情报,不由得失笑,这是要开始讨好家长的节奏么?

  ☆、41偶遇

  交易处是个自发形成的小巷子,街边的摊位有大有小,卖得东西也各式各样,稀奇古怪。

  郜白此时就站在一个卖首饰的小摊子前,那摊主看到郜白停下,对自己摊位的东西好像有些兴趣的模样,随手抓起一大把造型精致的宝石项链,热情地招呼道:“小兄弟,快来看看,这可是真正的宝石链子,你看这颗蓝宝石的坠子,买去送给女朋友,这么漂亮的东西她一定喜欢!还有这条,金枝玉叶,意蕴深远,送人留给自己家孩子都好。”

  郜白蹲下身,随手捡起一只戒指,铂金的戒身,上面镶嵌着一颗大米粒一般的钻石,这东西在末世前受到万千追捧,多少人捧着几个月的工资才能买到,但是可惜,现在却再也没有人有闲情把玩这些东西。

  摊主见郜白看戒指,连忙道:“您想买戒指?戒指好啊,虽然现在不追求珠宝,可是戒指的意义依旧还在,您正好可以买去送给心爱的姑娘,成就美好爱情啊!”

  郜白本来没想买,但是听到这话却蓦地心中一动,手中的戒指也越发的有了几丝别样的意义。

  看郜白有几分意动的模样,摊主急忙道:“不贵的,只要两块面包!”他眼瞅着郜白,充满期望,仔细关注着郜白的神情。

  郜白倒没在意他的喊价,而是在戒指中翻看着,但是却没有合乎心意的对戒,他不由得轻皱眉心,有些失望。